IATADGR更新后哪些化学品被新增为危险品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发布的危险品规则是全球航空运输危险品管理的重要依据。该规则每年进行修订,以反映技术进步和安全管理需求的演变。最新版本的DGR对危险品分类和运输要求进行了多项调整,其中化学品类别的更新尤为值得关注。以下将系统说明本次被新增列入危险品管理范围的化学物质及其相关规范。
一、新增锂电池相关物质
随着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多种新型电池材料被纳入监管范围。包括锂硫电池系统中使用的特殊电解质溶液,这类物质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产生可燃气体。固态电池使用的某些高分子聚合物材料也被新增为第九类危险品,这些材料在高温环境下可能发生分解反应。钠离子电池中使用的某些有机电解质体系首次被列入危险品清单,主要因其在空气环境中可能形成易燃混合物。
二、新增纳米材料类别
本次修订特别关注了工程纳米材料的运输安全。将比表面积大于每克三百平方米的金属纳米粉末列为第四类危险品,这类材料在空气中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碳基纳米材料中,特定形态的石墨烯粉末被新增为第九类危险品,主要考虑其可能产生的粉尘爆炸风险。金属氧化物纳米颗粒根据其生物持久性被不同程度地纳入危险品管理,其中某些在生物体内难以降解的纳米颗粒被列为第六类危险品。
三、新增聚合物质
在塑料与橡胶行业广泛使用的某些新型聚合催化剂被列入第四类危险品,这些物质在潮湿环境中可能释放可燃气体。某些生物基聚合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交联剂被新增为第八类腐蚀性物质,因其对金属材料具有较强腐蚀性。用于三D打印的特殊光敏树脂原料中,部分含有活性官能团的单体被列为第三类危险品,这些物质在光照条件下可能发生剧烈聚合反应。
四、新增电子行业化学品
半导体制造工艺中使用的某些前驱体材料被新增为第二类危险品,这些气体在常温下可能形成有毒蒸气。平板显示行业使用的新型蚀刻液中,部分含氟化合物被列为第八类危险品,主要考虑其对生物组织的腐蚀性。印刷电路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导电高分子分散液被新增为第三类危险品,因其溶剂体系具有易燃特性。
五、新增实验室研究用品
蛋白质结晶实验中使用的某些有机盐溶液被列为第九类危险品,这些物质在高温下可能分解产生有毒气体。细胞培养使用的部分新型培养基添加剂被新增为第六类危险品,主要考虑其可能含有的生物活性物质。材料合成实验室中使用的部分离子液体被新增为第八类危险品,因其对皮肤和眼睛具有潜在刺激性。
六、新增工业中间体
农药合成过程中使用的某些含磷中间体被新增为第六类危险品,这些物质可能对水生环境产生长期影响。染料生产中使用的新型偶氮化合物被列为第四类危险品,主要考虑其在摩擦或撞击时可能发生的分解反应。香料工业中使用的部分合成麝香原料被新增为第九类危险品,因其在环境中具有持久性特征。
这些新增危险品的运输要求包括使用特定规格的包装容器,在包装外部醒目位置粘贴对应的危险品标识,提供完整准确的安全数据单,以及提前向承运方申报危险品类别。对于某些特别敏感的化学物质,还要求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环境湿度。
了解这些新增危险品的分类信息,有助于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遵守航空运输规范。在准备运输这些化学品时,需要仔细核对最新版DGR中的具体条款,确保包装、标签和文件都符合最新要求。同时建议定期关注IATA发布的规则更新通告,及时掌握危险品管理要求的变化。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化学品的航空运输过程符合安全标准,保障航空运输链条所有参与方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