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制暴:当文明失守,野蛮是救赎还是深渊?

发布日期:2025-10-10 点击次数:77

“如果文明不够文明,就让野蛮足够野蛮。”

这句充满悖论的呐喊,像一把双刃剑,划开了人们对正义的幻觉:当法律缺席、公权失语时,暴力究竟是守护弱者的最后盾牌,还是吞噬文明的深渊入口?

1. 历史的讽刺:文明外壳下的野蛮内核

2018年,巴西监狱暴动,黑帮将敌对囚犯斩首、焚烧,甚至把头颅插在棍上示众。监控画面流出后,网民惊呼:“现代文明原来只是薄薄的墙纸一张。”而更讽刺的是,人类许多“进步”恰恰是由暴力催生的——1945年纽伦堡审判,同盟国用制度化的绞刑回敬纳粹,本质上是以更高阶的暴力来终结更极端的暴力;2020年,美军无人机狙杀伊朗将领卡西姆·苏莱曼尼,白宫称其为“先发制人的自卫”,但国际社会对该行为的合法性存在广泛争议,引发全球哗然:当国家披上了“文明”的外衣,暴力与复仇的边界就瞬间变得模糊起来。

2. 野蛮的“合理性”:当秩序彻底崩坏

2018年昆山“龙哥案”,于海明夺刀反杀黑社会人员,被认定为是正当防卫。教育工作者罗翔评价:“那一刻,私人暴力荣升成‘以正对不正’的必要补充。”其实,类似于该逻辑的事件贯穿历史——1947年,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的谷寿夫在南京受审,被依法判处死刑;1994年“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卢旺达爱国阵线(RPF)以武力阻止种族灭绝,虽也属以暴制暴范畴,但却换来了百万平民的生路。

不过,合法性的闸门一旦打开,复仇就有可能失控:巴以循环袭击、北爱尔兰仇恨的代际传递,都在证明暴力会自我复制,甚至自我正当化。

3. “足够野蛮”的陷阱:谁有权定义边界?

美国布伦娜·泰勒案,警察夜闯民宅射杀无辜黑人女子,起初很难被起诉;而平民若持枪反抗,往往会被定性为“袭警”。可见,暴力一旦工具化,就成为了强者的特权,弱者只能在“非法暴力”与“无声忍耐”之间抉择。更致命的是:若以野蛮战胜野蛮,胜利者会如何重建文明?甘地警示:“An eye for an eye makes the whole world blind.”马丁·路德·金用非暴力夺得道德制高点,恰恰反向证明了——打破循环,才有可能赢得真正的正义。

4. 野蛮是手段:临时桥梁还是永恒深渊?

20世纪,全球极具影响力的犹太裔美国政治家、思想家汉娜·阿伦特警告大家:“暴力是无能的表现。”但现实却没有非黑即白的答案——面对ISIS(伊斯兰国,极端恐怖组织)斩首人质的直播,国际联军武力干预,虽也属以暴制暴,却阻止了更大规模的屠杀。所以,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要不要暴力”,而是“如何让暴力被正义的程序驯服”:“纽伦堡审判”使用了绞刑,却通过公开证据、辩护权、判决书,把报复升级为“人类的审判”;“昆山反杀”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实则也符合“必要性”与“适度性”的严格标准。

正如德国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所警示的:“当法律严重背离正义时,公民的不服从便是最高的正义。”

野蛮是文明的暗面,而非替代品

“如果文明不够文明,就让野蛮足够野蛮”的真正启示在于:暴力永远只是失序前的最后选项,而非首选方案。它的价值不在于野蛮本身,而是能否成为通往更高文明的过渡之桥——这座桥必须由法律、道德与公众意识共同砌筑,否则只会把人类引向更深的黑暗。

愿我们每一次凝视暴力时,都能最终回到对制度的追问:“如何让文明不再失语,让正义不必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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